- 抱薪救火
- 抱薪救火
注音:
ㄅㄠˋ ㄒ|ㄣ ㄐ|ㄡˋ ㄏㄨㄛˇ
漢語拼音:
bào xīn jiù huǒ
釋義:
抱著木柴去救火,比喻處理事情的方法錯誤,既無法達成目的,反而情勢更為惡劣。比喻用錯方法,而致禍害加深。#語出《戰國策.魏策三》。△「潑油救火」
典源:
#《戰國策.魏策三》1>華(陽)軍之戰,魏不勝秦。明年將使段干崇割地而講。孫臣謂魏王曰:「魏不以敗之上割,可謂善用不勝矣,而秦不以勝之上割,可謂不能用勝矣。今處期年乃欲割,是群臣之私而王不知也。且夫欲璽者,段干子也,王因使之割地;欲地者,秦也,而王因使之受璽。夫欲璽者制地,而欲地者制璽,其勢必無魏矣。且夫姦臣固2>皆欲以地事秦3>;以地事秦,譬猶抱薪而救火也,薪不盡則火不止。今王之地有盡,而秦之求無窮,是薪火之說也。」〔注解〕(1)典故或見於《淮南子.主術》。(2)固:原來、一向。(3)秦:戰國時秦國。戰國七雄之一。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。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。後於秦孝公時,用商鞅變法圖強。秦王政二十六年統一天下,建立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帝國。〔參考資料〕《淮南子.主術訓》夫水濁則魚噞,政苛則民亂,故夫養虎豹犀象者,為之圈檻,供其嗜欲,適其饑飽,違其怒恚,然而不能終其天年者,形有所劫也。是以上多故則下多詐,上多事則下多態,上煩擾則下不定,上多求則下交爭。不直之於本而事之於末,譬猶揚堁而弭塵,抱薪以救火也。另可參考:《史記.卷四四.魏世家》
典故說明:
據《戰國策.魏策三》記載:戰國時期,七雄各自稱霸一方。後秦孝公因重用商鞅,變法圖治,國勢轉為強大。秦王一直想將其他六國併吞,統一天下,所以不斷地向各國出兵征伐。魏國在華陽之戰被秦軍打敗,魏國派段干子為代表,打算割地與秦國講和。但是孫臣認為不妥,對魏王說:「那些臣子慫恿您割地給秦國,是要用割地的方式討好秦國,不要入侵魏國。但這個作法對貪婪的秦國是行不通的。拿土地去討好秦國,就有如抱著木柴去救火,木柴沒燒光前,火是不會熄滅的。您的土地有限,秦國的慾望卻無限,總有一天魏國的土地會被秦國併吞的。」魏王雖然覺得孫臣說的很有道理,但還是擔心秦國不悅,仍舊割地討好秦國,最後終於還是被秦國併吞了。後來「抱薪救火」從原文中的「抱薪而救火也」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用錯方法,而致禍害加深。
書證:
01.《戰國策.魏策三》:「以地事秦,譬猶抱薪而救火也,薪不盡則火不止。今王之地有盡,而秦之求無窮,是薪火之說也。」(源)02.《文子.精誠》:「不治其本而救之於末,無以異於鑿渠而止水,抱薪而救火也。」03.《史記,卷四四,魏世家》:「且夫以地事秦,譬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」04.漢.劉向《說苑.卷九.正諫》:「不絕之於彼而救之於此,譬猶抱薪救火也。」05.《宋史.卷四五.李宗勉列傳》:「或謂其勢強盛,宜於講和,欲出金繒以奉之,是抱薪救火,空國與敵矣。」
用法說明:
【語義說明】比喻用錯方法,而致禍害加深。貶義。 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方法失當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句】<01>對方需索無度,如果一味應了他,那我們豈不是在抱薪救火?<02>他都犯錯了,你還鼓勵他?我不贊同這種抱薪救火的教育方式。<03>立委批評金錢外交就如同抱薪救火,對方有所仗恃,當然予取予求了。<04>股市都已崩盤了,分析師還在勸投資人繼續加碼,豈不是在抱薪救火?<05>他都因簽彩券虧空了許多錢,竟還想簽注更多來補救,真是抱薪救火,奇笨無比!<06>對於對方的無理要求,我們不能太軟弱,否則無異抱薪救火,只有招來更多的麻煩。
近義:
火上加油
以火救火
揚湯止沸
反義:
釜底抽薪
參考語詞:
負薪救火
抱薪救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