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改過自新
  • 改过自新

注音:

ㄍㄞˇ ㄍㄨㄛˋ ㄗˋ ㄒ|ㄣ

漢語拼音:

gǎi guò zì xīn

釋義:

改正過失,重新作人。◎語出《史記.卷一○.孝文本紀》。

典源:

◎1《史記.卷一○.孝文本紀》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,詔獄逮徙繫長安。太倉公無男,有女五人。太倉公將行會逮,罵其女曰:「生子不生男,有緩急非有益也!」其少女緹縈自傷泣,乃隨其父至長安,上書曰:「妾父為吏,齊中皆稱其廉平,今坐法當刑。妾1>傷夫死者不可復生,刑者不可復屬2>,雖復欲改過自新,其道無由也。妾願沒入為官婢,贖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」書奏天子,天子憐悲其意,乃下詔曰:「蓋聞有虞氏之時,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,而民不犯。何則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姦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?吾甚自愧。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。詩曰『愷悌君子,民之父母』。今人有過,教未施而刑加焉,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憐之。夫刑至斷支體,刻肌膚,終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」〔注解〕(1)妾:古代女子對自己的謙稱。(2)屬:音ㄓㄨˇ,連接。◎2《史記.卷一○六.吳王濞列傳》鼂錯為太子家令,得幸太子,數從容言吳過可削。數上書說孝文帝,文帝寬,不忍罰,以此吳日益橫。及孝景帝即位,錯為御史大夫,說上曰:「昔高帝初定天下,昆弟少,諸子弱,大封同姓,故王孽子悼惠王王齊七十餘城,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城,兄子濞王吳五十餘城:封三庶孽,分天下半。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郤,詐稱病不朝,於古法當誅,文帝弗忍,因賜几杖。德至厚,當改過自新。乃益驕溢,即山鑄錢,煮海水為鹽,誘天下亡人,謀作亂。今削之亦反,不削之亦反。削之,其反亟,禍小;不削,反遲,禍大。」三年冬,楚王朝,鼂錯因言楚王戊往年為薄太后服,私姦服舍,請誅之。詔赦,罰削東海郡。因削吳之豫章郡、會稽郡。及前二年趙王有罪,削其河閒郡。膠西王卬以賣爵有姦,削其六縣。

典故說明:

西漢時,有一個名醫叫淳于意,他被人誣告,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審判。淳于意的女兒緹縈一路跟著父親的囚車來到長安。到了長安,緹縈上書給文帝,內容敘述她父親是個廉明正直的人,如今被判有罪,將被處刑。人死不能復生,若被處了「肉刑」,斬掉的肢體肌膚,就再也接不回去了。將來想要改過,卻永遠帶著傷口而無法重新作人。緹縈希望能代父贖罪,讓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。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深深感動,就赦免了淳于意的罪。典源又見《史記.卷一○六.吳王濞傳》。內容則是敘述漢文帝時,對吳王濞的種種惡行不忍處罰,但吳王濞並未因此改正過失,重新作人,所以鼂錯建議景帝應該削減吳王的勢力,以免造成更大的禍亂。其中也用到「改過自新」一語。後來「改過自新」用來指改正過失,重新作人。

書證:

01.《史記.卷一○.孝文本紀》:「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,刑者不可復屬,雖復欲改過自新,其道無由也。」(源)02.《史記.卷一○六.吳王濞列傳》:「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郤,詐稱病不朝,於古法當誅,文帝弗忍,因賜几杖。德至厚,當改過自新。」(源)03.南朝陳.虞寄〈諫陳寶應書〉:「且聖朝棄瑕忘過,寬厚得人,改過自新,咸加敘擢。」04.《金瓶梅.第六九回》:「使小兒改過自新,專習功名,以承先業,寔出大人再造之恩。」05.《初刻拍案驚奇.卷一五》:「馬氏道:『官人既能改過自新,便是家門有幸。』」06.《歧路燈.第一四回》:「譚大兄在日,毫無失德,世兄終為全器。此時不過童心未退,能知聆教,將來改過自新,只在一念。」07.《鏡花緣.第二四回》:「這是其人雖在名教中,偶然失於檢點,作了違法之事,並無大罪,事後國主命豎此匾,以為改過自新之意。」

用法說明:

【語義說明】改正過失,重新作人。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改過悔悟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 句】<01>她既然知錯了,你應該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<02>對於改過自新的人,我們應懷包容之心,給他們機會。<03>犯過錯誤的人,只要能改過自新,就是一個新人生的開始。<04>雖然他的確犯了過錯,但只要他能改過自新,我們就原諒他。<05>人非聖賢,誰能無過?能有改過自新的勇氣,就值得我們為他加油!<06>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;你如果真能改過自新,總有一天會重新被社會接受。

近義:

改邪歸正 放下屠刀 洗心革面 棄暗投明 痛改前非 改過遷善

反義:

怙惡不悛 執迷不悟

參考語詞:

改過從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