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過橋拆橋
  • 过桥拆桥

注音:

ㄍㄨㄛˋ ㄑ|ㄠˊ ㄔㄞ ㄑ|ㄠˊ

漢語拼音:

guò qiáo chāi qiáo

釋義:

義參「過河拆橋」。見「過河拆橋」條。

典源:

此處所列為「過河拆橋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《元史.卷一四二.徹里帖木兒列傳》至元元年,(徹里帖木兒)拜中書平章政事。首議罷科舉,又欲損太廟四祭為一祭。監察御史呂思誠等列其罪狀劾之,帝不允,詔徹里帖木兒仍出署事。時罷科舉詔已書而未用寶,參政許有壬入爭之。太師伯顏怒曰:「汝風臺臣言徹里帖木兒邪?」有壬曰:「太師以徹里帖木兒宣力之故,擢置中書。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而聽有壬,豈有壬權重於太師耶?」伯顏意解。……伯顏心然其言,然其議已定不可中輟,乃為溫言慰解之,且(為)〔謂〕有壬為能言。有壬聞之曰:「能言何益於事。」徹里帖木兒時在座,曰:「參政坐,無多言也。」有壬曰:「太師謂我風人劾平章,可共坐邪?」徹里帖木兒笑曰:「吾固未嘗信此語也。」有壬曰:「宜平章之不信也,設有壬果風人言平章,則言之必中矣,豈止如此而已。」眾皆笑而罷。翌日,崇天門宣詔,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辱之。有壬懼及禍,勉從之。治書侍御史普化1>誚2>有壬3>曰:「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。」有壬以為大恥,遂移疾不出。〔注解〕(1)普化:元朝治書侍御史,生卒年不詳。(2)誚:音ㄑ|ㄠˋ,責備、責怪。(3)有壬:即許有壬。元朝人,生卒年不詳。官至參政。

典故說明:

此處所列為「過河拆橋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據《元史.卷一四二.徹里帖木兒列傳》載:元順帝時,徹里帖木兒廢除科舉制度,監察御史呂思誠反對,並加以彈劾,但順帝仍採納廢科舉之議。而參政許有壬也表示強烈反對且據以力爭。許有壬當初是通過科舉考試進入官場,後來升為參政。但他不但反對無效,元順帝還故意讓許有壬在詔令頒布時,跪在文武百官的最前面來折辱他。許有壬怕不聽命會遭來禍患,只好勉強贊成廢科舉。治書侍御史普化看到就譏諷許有壬說:「你是通過科舉考試的人,現在要廢除科舉制度,你又跪在第一個,真是過河拆橋啊!」許有壬聽了覺得很丟臉,就稱病不出門。後來「過河拆橋」用來比喻不念舊情,忘恩負義。

書證:

01.《官場現形記.第一七回》:「好是好的。但是現在的人,總是過橋拆橋,轉過臉就不認得人的。等到你有事去請教他,他又跳到架子上去了。」

參考語詞:

過河拆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