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護法
- 护法
注音一式:
ㄏㄨˋ ㄈㄚˇ
漢語拼音:
hù fǎ
漢語拼音數字:
hu4 fa3
相反詞:
3.毀法
釋義:
1.佛家指護持佛法的人。
2.隨侍於佛教或道教主神旁邊的人,負有守衛的責任。《西遊記.第一六回》:「眾人悚懼,纔認得三藏是種神僧,行者是尊護法。」
3.擁護國法。如:「護法之役」。
4.保護。《豆棚閑話.第六則》:「又請了幾個廢棄的鄉宦,假高尚的孝廉,告老打罷的朋友,從邊護法。」
5.人名。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大師。約生於六世紀中葉。曾任印度那爛陀寺的住持。其唯識學說繼承陳那大師的傳統,但在認識論上則主張有見分、相分、自證分和證自證分,佛教史上稱為「四分家」。著有《廣百論釋》、《成唯識寶生論》等傳世。
部首外筆畫數:
0
總筆畫數:
0
異體字:
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