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
大法官
注音一式:
ㄉㄚˋ ㄈㄚˇ ㄍㄨㄢ
漢語拼音:
dà fǎ guān
漢語拼音數字:
da4 fa3 guan1
釋義:
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成員。但根據現行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第五規定,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,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。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,不分屆次,個別計算,並不得連任。司法院大法官除解釋《憲法》,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,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。
部首外筆畫數:
0
總筆畫數:
0
異體字:
否
大法 大法
大法螺 大法螺
大法官會議 大法官会议
大法小廉 大法小廉
大法師 大法师
大費周折 大费周折
大費周章 大费周章
大費脣舌 大费唇舌
大凡 大凡
大梵天 大梵天
大飯店 大饭店
大分水山脈(Great Dividing Range) 大分水山脉(Great Dividing Range)